京華時報訊(記者文靜)居民用水緊張的地區,不能新建住宅。日前,北京市水務局發文要求,全市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在立項前須進行“水影響評價”,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可以一票否決。該規定即日起至2014年6月底前,首先在朝陽、海澱、丰台、通州、大興五區進行試點,總結經驗後將在全市推廣。
  據《北京市建設項目水影響評價編報審批管理規定(試行)》,“水影響評價審查”包含水資源論證、水土保持方案、洪水影響三個方面。對於住宅項目來說,水資源論證主要是考察項目所在地點的取水、排水是否方便。水源從哪裡來,用的是什麼水,都要事先進行評價,避免超負荷新建;污水如何排放在項目建設前也應說明。水土保持則要求審查在施工動土時不會造成當地水土流失;洪水影響主要考察項目所在地是否存在洪災隱患,項目會不會影響防洪、排洪。
  另據北京市水務局介紹,繼今年完成20座下凹式立交橋升級改造後,今冬明春,北京再啟動23座下凹式立交橋升級改造,全面提升橋區防洪標準,保障汛期排水安全。升級改造工程預計於2014年汛期前完工。  (原標題:用水緊張地區不能新建住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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